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涉及我省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车厘子味李果。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2631873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车厘子味李果,被抽样单位为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省揭西县创发食品厂,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的调查。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共销售该批次不合格“车厘子味李果”8罐,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
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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